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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改委药价管理新规“破冰”,高价药大利空
日期:2013-11-22 22:29:53   来源:互联网   作者:互联网 浏览次数:

    

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年初提出的药价管理改革承诺正在加速兑现,高价药可能是新规的首个“牺牲品”。

周四(11月21日),国家发改委医药价格座谈会如期举行,记者获悉,本次会议对药价管理方式提出若干新思路,首当其冲的就是“降低部分高价药的最高零售价”。

本次药价管理会议被业界视为例行的务虚会议,主要讨论2014年的医药价格重点工作、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以及一类精麻药的价格调整方案等议题。但事实上,会议第一天就提出诸多改革亮点。

会议提出,将按成本测算确定一批高价药,并降低部分高价药的最高零售价;同时提出以基准价改革药品加成的新思路,这一思路承继了上半年提出的药品支付指导价格改革大方向,同样对高价药品的使用报销产生重大利空。

今年以来,发改委价格司在多个场合“吹风”,提出药品最高零售价管理模式已不适用于现有环境,将积极探索“药品支付指导价格改革”的新模式。发改委价格司医药处处长宋大才曾公开表示,上述改革将调动药品采购主体积极性,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,且能有效通过市场手段降低药品价格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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